在欧洲,肥胖可以被视为工作中的残疾
欧洲最高法院周四裁定,肥胖者可以被视为残疾人,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受到欧盟法律的保护,该法律禁止工作中的歧视。
该决定是在丹麦法院提出的一个问题之后作出的,该法院正在审查儿童看护人Karsten Kaltoft对丹麦地方当局提出的不公平解雇的申诉。
卡尔托夫特 (Kaltoft) 在工作期间体重从未低于160公斤 (352镑),他辩称肥胖是他失业的原因之一,这构成了非法歧视,理事会否认了这一指控。
欧盟法院被要求就欧盟法律是否禁止基于肥胖的歧视或肥胖是否可以被视为残疾做出裁决。
位于卢森堡的法院裁定,欧盟就业法并未明确禁止以肥胖为由的歧视,并且不应将该法律扩展到涵盖范围。
但是,法院说,如果雇员的肥胖阻碍了 “该人在与其他工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有效地参与职业生活”,则可以将其视为残疾。
反歧视立法又涵盖了这一点。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根据2008年估计,大约23% 的欧洲女性和20% 的欧洲男性肥胖。
(朱莉娅·菲奥雷蒂 (Julia Fioretti) 的报道; 菲利普·布伦金索普 (philip Blenkinsop) 和克里斯皮安·巴尔默 (Crispian Balmer) 的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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