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拒绝手机搜查令案
周一,美国最高法院驳回了有关数字时代隐私的测试案例,拒绝决定警方是否需要获得搜查令来检查无线运营商持有的手机位置信息。
九名法官拒绝了佛罗里达州一名名叫Quartavious Davis的男子提出的上诉,该男子因参与迈阿密地区的一连串2010年抢劫案而被定罪,并被判处1,941个月 (近162年) 监禁,没有假释的可能性。
戴维斯对他的定罪提出质疑,部分原因是警察在向他的手机提供商MetropCS Communications inc. 询问将他与8月和2010年10月之间的七个不同犯罪现场联系起来的位置信息时没有寻求逮捕令。戴维斯 (Davis) 和五名共同被告针对的企业包括加油站,沃尔格林 (Walgreens) 药店和温迪 (Wendy) 餐厅。
戴维斯 (Davis) 在5月第11届美国巡回上诉法院裁定,未能获得手令并不侵犯戴维斯 (Davis) 不受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的不合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后,要求最高法院进行审查。
执法机构可以从无线运营商获得的信息显示了用户在拨打电话时连接到哪些本地手机发射塔。警方可以使用这些数据来确定嫌疑人是否在犯罪现场附近。
此案和其他类似案件在下级法院悬而未决,这引发了人们对公司保护客户隐私权的质疑。Verizon,AT&T,T-Mobile和Sprint这四大无线运营商每年都会收到来自执法部门的成千上万项请求,这些请求被称为 “蜂窝站点位置信息” (CSLI)。
戴维斯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律师辩称,警察需要 “可能的原因”,因此需要逮捕令,以避免宪法上不合理的搜查。
但是,根据《联邦存储通信法》的规定,政府表示不需要可能的理由来获取客户记录。相反,政府表示,检察官只需要证明这些记录有 “合理的理由”,并且它们与调查 “相关且重要”。
公民自由组织断言,1986法律并未预料到移动设备现在包含每个用户的大量数据的方式。
法院驳回的案件是戴维斯诉美国,美国最高法院,第15-146号。
(劳伦斯·赫尔利报道; 威尔·邓纳姆编辑)